证券代码:688523 证券简称:航天环宇 公告编号:2023-004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091,906.6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航天环
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8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93,636,8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0,531,011.6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3,105,788.3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3 年 5 月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37026 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
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装备产业化项目 600,000,000.00 500,000,000.00
合计 600,000,000.00 500,000,000.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本次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
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1,091,906.66 元,本次公司拟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71,091,906.66 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军民两用通信、测控与测试
装备产业化项目 500,000,000.00 71,091,906.66 71,091,906.66
合计 500,000,000.00 71,091,906.66 71,091,906.66
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40079 号)。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1,091,906.6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由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079 号《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3 年 5 月 31 日止
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