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前述会议决议,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以下简称“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上述决议有效期顺延 12 个月,即自该等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3、 审议通过《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公司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就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进一步授权的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适时向主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修订所涉相关登记、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的议案》
同意以本次董事会议案三《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聘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Wei-Jin Dai(戴伟进)为公司首席战略官、聘任公司副总裁汪洋为公司首席运营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设首席战略官、首席运营官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提名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5、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所审议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