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发出,当日以电
话会议及书面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选举 WayneWei-MingDai(戴伟民)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孙国栋和王志华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WayneWei-MingDai(戴伟民)为主任委员;陈洪、李辰和王志华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王志华为主任委员;陈晓飞、陈武朝和李辰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武朝统为主任委员;陈洪、陈武朝和李辰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辰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 WayneWei-MingDai(戴伟民)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 Wei-JinDa(i 戴伟进)先生、施文茜女士、范灏成先生、DavidJarmon 先生、汪洋先生、汪志伟先生和 MartynHumphries 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施文茜女士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施文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石为路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