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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20:神州细胞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告日期:2021-01-25

688520:神州细胞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 31 号院 5 号楼 307)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预案按照《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拉萨爱力克,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拉萨爱力克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拉萨爱力克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上
述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拉萨爱力克同意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参与认购。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2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87,067,142 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拉萨爱力克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 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最终认购数量为认购金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 1 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拉萨爱力克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96,073.7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新药研发项目                    293,574.93              266,519.70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3,880.42              29,554.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427,455.35              396,073.70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9、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10、公司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及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情况详见《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目  录


公司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释义 ...... 8
第一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概要......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1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12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15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6
七、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6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与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 17
一、拉萨爱力克的基本情况 ...... 17
二、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摘要 ...... 18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2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2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22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3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31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
况 ...... 3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32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
况 ...... 33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
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33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 33

第五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37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37
二、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及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39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39
四、公司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42第六节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 43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 43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44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45四、本次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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