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审计机构天健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取得了其理解,天健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 肖厚发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32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018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
最近一年经审 收入总额 187,578.73 万元
计的业务信息 审计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客户家数 274 家
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
上年度上市公 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
司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185 家
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安克创新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煌杰,201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安纳达、顺络电子、华兴源创等 10 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来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金额。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造成影响。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了解,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听取了管理层的有关汇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该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拟改聘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选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