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09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 2 月 7 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股 154,470,010 股的比例为 0.036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01.94 元/股,最低价格为 199.1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7,697.1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5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和 2023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6)、《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06)和《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2023 年 2 月 7 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 5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股 154,470,010 股的比例为 0.0363%,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201.94 元/股,最低价格为 199.1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27,697.1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