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2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7 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42,083,189.3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172,182,847.68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87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5,627,88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80,037,512.08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 40.96%。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5,627,886 股,合计转增 79,501,38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5,129,271 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向下取整所得。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