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1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 66 号公司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普通股股东人数 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55,871,98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55,871,9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4.9556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4.955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海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林椿楠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180 99.9860 7,310 0.0130 496 0.0010
2、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180 99.9860 7,310 0.0130 496 0.0010
3、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180 99.9860 7,310 0.0130 496 0.0010
4、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180 99.9860 7,310 0.0130 496 0.0010
5、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180 99.9860 7,310 0.0130 496 0.001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380 99.9863 7,310 0.0130 296 0.0007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9,425,796 99.9598 7,310 0.0376 496 0.0026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55,864,180 99.9860 7,310 0.0130 496 0.00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6 《关于 2023 年 17,94 99.957 7,310 0.0407 296 0.0017
度利润分配预 5,996 6
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董 17,94 99.956 7,310 0.0407 496 0.0028
事 2023 年度薪 5,796 5
酬确认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无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6、议案 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7、议案 8 涉及回避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刘海
东、敖毅伟、OKAMOTO KUNINORI、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议案7 进行回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无需要对议案 8 进行回避的股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成赟、邵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岀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