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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50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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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达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达环保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培华女士于近日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及退休手续。离职后,刘培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刘培华,女,副总工程师,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1989年8月至1997年9月,任吉林省营城煤矿机械厂中级工程师;1997年10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青岛四洲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06年3月,就职于青岛三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09年3月,就职于阿尔斯通四洲电力设备(青岛)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09年4月至今,就职于青达环保,历任主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培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刘培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国际业务支持处经理,主要负责公司产品技术研发工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培华女士参与了公司在研项目“采用液压破碎挤压式关断门的湿式除渣系统研制”,目前该研发项目处于样机试制阶段,正在进行
样机制造和测试,刘培华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在研项目及核心技术的推进和实施。

    刘培华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共形成 5项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
型专利,7 项发明专利处于实审阶段。以上的专利所有权人或申请权人均为青达环保,不存在刘培华女士作为单一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专利的情形,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刘培华女士签署了《保密协议》。核心技术人员在职期间以及与公司解除聘用关系之日起24个月内,非经公司事先同意,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受聘或经营于任何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或利益冲突之公司及业务;核心技术人员在被公司聘用期间所创作的任何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发明创造(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应是职务发明,该职务发明的相关权利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刘培华女士有违反保密协议及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刘培华女士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及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高度重视技术人才的培养,已经形成了以核心技术人员为研发带头人的成熟、专业的研发团队,具备持续创新的人才基础,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提供保障。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18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比例为17.3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经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认定韩栋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2021年6月30日及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均为7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时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2021年6月30日        刘衍卉、李蜀生、宋修奇、张光荣、刘培华、傅吉收、李吉业

 本次变动后          刘衍卉、李蜀生、宋修奇、张光荣、傅吉收、李吉业、韩栋

    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刘培华女士离职而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工作的平稳衔接,经公司研究决定,刘培华女士离职后,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韩栋先生负责,韩栋先生的简历如下:

    韩栋,男,研发部部长,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青岛四洲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工程师; 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就职于阿尔斯通四洲电力设备(青岛)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工程师;2009年4月至今,就职于青达环保,历任技术部电气热控处经理、研发部部长。

    目前,韩栋先生已完成与刘培华女士的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仍持续投入对公司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意见

    (一)核查方式

    1、查阅了公司与刘培华女士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审阅其中相关条款;

    2、取得刘培华女士作为发明人的专利清单等文件 ;

  3、取得并审阅公司研发人员花名册,了解公司目前研发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4、与公司管理层就刘培华女士离职的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访谈;

  5、了解公司针对刘培华女士离职所采取的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青达环保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刘培华女士已与公司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负责的研发工作交由公司韩栋先生负责,刘培华女士的离职不会
对青达环保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创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刘培华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作为非单一发明人形成的相关专利,其专利所有权人或申请权人均为青达环保,且其已签署相关保密及竞业限制条款,其离职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3、目前青达环保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刘培华女士的离职未对青达环保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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