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星期三)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口头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限,召集人已在监事会会议上就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杜义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选举杜义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