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4 证券简称:南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芯科技”)董事会编制 2023 年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
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3,53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40,564,7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5,727,598.31 元(不含税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4,837,101.69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068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533,750,690.15
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2,540,564,700.00
减:承销保荐费用 139,509,433.96
实际使用补充流动性资金 540,606,013.72
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51,365,538.11
置换先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5,671,476.41
支付发行费用 20,546,687.94
支付募投项目款项 273,606,809.24
手续费 3,836.83
加:利息收入 24,495,786.3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33,750,690.15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
行。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100004415 活期存款 298,336,499.67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8110201013501588062 活期存款 163,592,049.9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300004414 活期存款 296,447,856.8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870310608 活期存款 260,781,848.7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97160078801500004413 活期存款 283,082,443.9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36870310855 活期存款 231,509,878.22
交通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310066865013006606294 活期存款 112.82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科技支行 50131000935063329 活期存款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科技支行 03005244551 活期存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柏树支行 216380100100371052 活期存款 -
合计 1,533,750,690.15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下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