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3-01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萤石网络”)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冠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陈冠兰先生简历附后)。
陈冠兰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附件:
陈冠兰先生,198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
电大学电路与系统硕士研究生学历。陈冠兰先生于 2009 年 4 月至 2010 年 4 月,
任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1 月,任亚信
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软件工程师;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海康威视
互联网业务中心高级软件工程师;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12 月,历任萤石有限
高级产品经理、产品总监;2018 年 1 月至今,任萤石软件产品总监、IOT 产品一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冠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和/或海康威视员工激励计划间接持有萤石网络 0.027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冠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