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68 证券简称:科美诊断 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捷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1)。
4、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3)。
5、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0),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8,170,000.00 元。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5),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0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39,147,000.00元。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如下公式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P0-V
=(8.35-0.17-0.347)=7.833 元/股
(三)历史调整情况
本次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由 8.35 元/股调整为 7.833
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认为:公司本次归属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的归属条件;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符合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美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