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6-01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330,069股。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授予日:2025年1月3日
2、授予数量:4,973,98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2010%。
3、授予人数:49人
4、授予价格:10.20元/股
5、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相应授予权
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
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5 年度)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第二个归属期(2026 年度) 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6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1、2、3、4、5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第 5 档 第 4 档 第 3 档 第 2 档 第 1 档
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10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珺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1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2)。
4、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11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5、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7、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整后) (调整后)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5 年 1 月 3 日 10.20 元/股 4,754,561 股 47 0 股
(四)本激励计划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30,069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日为
2025 年 1 月 3 日,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6 年 1 月 3 日进入第一个
归属期。
2、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
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