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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华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7

华曙高科:华曙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曙高科”、“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421 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143.2253 万股。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 621.4838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5.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422.7057 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10.2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198.7781 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 3,016.2196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81.07%;网上发行数量为 704.3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18.9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3,720.5196 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 26.66 元/股。发行人于 2023 年 4 月 4 日(T 日)通过上交所交
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华曙高科”A 股 704.3000 万股。

  根据《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387.3403 倍,超过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至 500 股的整数倍,即 372.1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2,644.1196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71.07%,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379.1469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264.9727 万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76.4000 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 28.93%。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4511876%。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 2023 年 4 月 7 日(T+2 日)及时
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 2023 年 4 月 7 日(T+2 日)16:00 前,按
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 26.66 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资金应于
2023 年 4 月 7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
在 2023 年 4 月 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网下申购或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包括:

  (1)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跟投;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泰华曙高科家园 1 号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曙高科家园 1 号资管计划”)。

  上述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3年4月3日(T-1日)公告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
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获配结果

  2023 年 3 月 31 日(T-2 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6.66 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 110,458.39 万元。

  依据《实施细则》,本次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本次发行保荐人
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 165.7290 万股,初始缴款金额
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 4 月 11 日
(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华曙高科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即不超过 414.3225 万股,同时参与认购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6,851 万元。华曙高科家园
1 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 6,851 万元,共获配 256.9767 万股。初始
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3 年4 月 11 日(T+4 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股数占    获配金额

 号  投资者名称        类型        (万股)  本次发行数    (元)    限售期
                                                量的比例

      西部证券投

 1  资(西安)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165.7290    4.00%    44,183,351.40  24 个月
      有限公司

      华泰华曙高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

      科家园 1 号  人员与核心员工参

 2  科创板战略  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256.9767    6.20%    68,509,988.22  12 个月
      配售集合资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产管理计划        计划

                合计                  422.7057    10.20%  112,693,339.62    -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T+1 日)上午在上海市浦
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707 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
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3896,6396,8896,1396

      末“5”位数      90779,70779,50779,30779,10779

      末“6”位数      922113

      末“7”位数      6293114

      末“8”位数      26451608,29678722,06975700,35330230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华曙高科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 21,528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 500 股华曙高科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 年修订)》(上证发〔2023〕36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 号)等相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发行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3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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