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29 证券简称:时创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2
常州时创能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6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1,412.24万元,其中11,174.50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7.74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4月27日印发的《关于同意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996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8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801.5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708.4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93.1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26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 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号 募集资金 资金
1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产项目 11,409.31 11,409.31 7,847.17
2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级项目 12,679.00 12,679.00 5,257.44
3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设备研 13,730.58 13,730.58 13,730.58
发项目
4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1,778.60 21,778.60 8,607.93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34,650.00
合计 109,597.49 109,597.49 70,093.1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本次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并实施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截至2023年6月25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为人民币11,174.50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11,17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募集
拟投入金额 入金额 资金金额
1 高效太阳能电池设备扩 7,847.17 1,997.41 1,997.41
产项目
2 新材料扩产及自动化升 5,257.44 1,355.53 1,355.53
级项目
3 高效太阳能电池工艺及 13,730.58 6,259.60 6,259.60
设备研发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募集
拟投入金额 入金额 资金金额
4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 8,607.93 1,561.95 1,561.95
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34,650.00 - -
合计 70,093.11 11,174.50 11,174.50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6,708.42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25 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7.74 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7.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
序号 费用明细 (不含增值税) 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不含增值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4,377.69 - -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160.38 47.17 47.17
3 律师费用 660.38 141.51 141.51
4 信息披露费用 443.40 - -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66.58 49.06 49.06
合计 6,708.42 237.74 237.74
综上,截至2023年6月25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合计11,412.24万元,其中11,174.50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7.74万元(不含增值税)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常州时创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8680号)。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11,174.5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37.74万元,公司监事会
和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时创能源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时创能源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天健审〔2023〕8680号《关于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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