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8 证券简称:震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41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25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786,662,500.00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3,656,961.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3,005,538.94 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7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0,572.56 万元,2021 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
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967.2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7,940.79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1,374.2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1,300.55
项目投入 B1 7,368.2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B2 406.93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B3 2,900.00
动资金
项目投入 C1 20,572.5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C2 967.28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C3 4,100.00
动资金
项目投入 D1=B1+C1 27,940.7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D2=B2+C2 1,374.21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D3=B3+C3 7,000.00
动资金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37,733.9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7,733.97
差异 G=E-F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7,733.9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1,374.21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017.32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335.00万元,已购买但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7 天通知存款及华兴银行定期存款余额12,381.6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 年 7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 7 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震有软件科技有限公
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西安震
有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
控股子公司山东齐鲁数通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账户余额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 755904373910508 196.61
新园支行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泰然支 79100078801000001241 1,998.30
行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 337100100100291504 5,351.84
南支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44250100019000001268 59.93
圳南山科技支行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 10886000000059601 46.64
贸试验区深圳蛇口支行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 744573779672 464.85
河支行
7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 0039292703004194178 1,742.67
岭支行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 337100100100303640 132.82
南支行
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 129909024410602 43.11
林绿洲支行
1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 531907745210702 1,980.55
行舜耕支行
合计 12,017.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3,335.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
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