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8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成,设董事长 1 人。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有关工商备案登记等具体事宜,具体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上述制度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制度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