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会议资料目录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 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的表决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 16 号华瀚创新园办公楼 D
座 102 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整成 8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1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规定,制订本章程。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
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 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公司的股东; 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 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程序。 序。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
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 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股东大会釆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
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 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见及理由。 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
股东大会釆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 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
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
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3:00。
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
日下午 3:00。 得变更。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
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更。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第七十一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3 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当作出述 会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
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