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八、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董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附件《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231 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审议。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