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 号文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2,310.15 万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5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 年 6 月,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给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承销费 429.25 万元(扣除增值税后)的折让,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 42,739.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变动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审验。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22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2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42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 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811.2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388.8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4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募集资金余额为 0.00 万元,
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3,178.49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 429.25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02.7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5,841.82
减: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00.3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1,302.69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37.86
减: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5,671.21
减:超募资金利息转出 56.48
募集资金余额 0.00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599.31 万元,具体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4,200.00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847.79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065.3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312.61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0.17
募集资金余额 23,599.31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对首发上市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与兴业证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对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兴业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兴业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赛特新材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详见公司第 2023-078 号公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5050169750709666688 已销户 年产 350 万平方米超低导热系
司连城支行 数真空绝热板扩产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592902732210103 已销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门政务中心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129980100100342387 已销户 补充流动资金
门集美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171050100100880990 已销户 超额募集资金
岩龙津支行
合 计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详情请见公司第 2023-051 号公告、第 2024-032 号公告。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 129980100100652790 285.92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 8111301012100835020 1,310.78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岩新罗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283501040009552 2.61 赛特真空产业制造基地(一期)
司肥西县支行
合计 1,599.31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完成结项,累计投入金额35,841.8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投入的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共计20,065.3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19,782.97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兴业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号)。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置换事项。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64,514,860.29 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