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967 号文同意,本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24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 5,061.51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3,178.4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
证券”)于 2020 年 2 月 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不含税申报会计师费、律
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868.34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310.15 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361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 年 6 月,公司与兴业证券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兴业证券给予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的承销费一定折让,折让金额为 429.25 万元(不含税)。公司上市募集资金净额因此变更为42,739.39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变更为 2,400.3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对公司 2020 年 2 月 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
日期间资本公积的变动明细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361F0213 号《审计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2020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43,178.49
加:兴业证券折让的承销费 429.25
项 目 金额(万元)
减:以超募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902.74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084.1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704.57
减:手续费及其他经营支出 37.35
募集资金余额 23,288.11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
金额 22,168 万元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 4.3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与兴业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 年,协议各方均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城支行 35050169750709666688 0.7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129980100100342387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592902732210103 1,104.0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 171050100100880990 10.89
合 计 1,115.73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0,084.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19,782.97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361Z0073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 40,000.00 万人民币(包含本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告编号:2020-003)。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情况如
下:
序号 协议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知存款 500.00 2020/8/25 无期限
公司连城支行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天通知存款 1,667.00 2020/10/1 无期限
龙岩龙津支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知存款 1,000.00 2020/11/23 无期限
公司连城支行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知存款 2,000.00 2020/11/23 无期限
公司连城支行
序号 协议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七天通知存款 3,000.00 2020/11/23 无期限
公司连城支行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4,000.00 2020/12/3 2021/2/2
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10,000.00 2020/12/3 2021/2/1
公司连城支行
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天通知存款 1.00 2020/12/21 无期限
龙岩龙津支行
合计 22,168.00
注:上述现金管理余额不包含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龙津支行存
放的 7 天通知存款已产生利息收入 4.38 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 72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相对较短的湿法芯材生产线,并增加现有厂房作为实施地点,以使公司能抓住行业发展机遇,尽快释放产能。
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并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进行调整,引入建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