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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成超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骄成超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骄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4-072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47 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1.1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919.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16,282.7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9,636.2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 年 9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00Z006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  累计投入

                                                          金额      进度

  1  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  23,761.77    23,761.77    3,068.48    12.91%

      地建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713.57      9,713.57    3,992.76    41.10%

  3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9,042.62    100.47%

            合计              42,475.34    42,475.34    16,103.86    37.91%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综合考虑主营业务发展现状、未来发展及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等因素,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可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24年 9 月          2026年 12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围绕公司超声波设备产能扩建开展,拟通过在无锡构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购进先进生产设备,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能力,提升产线自动化水平。虽然公司该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受下游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设备采购及投入的进度较慢,公司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放缓。

  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保持不变的情况下,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6 年 12 月,后续公司将按计划推动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四、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延期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具备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超声波设备主要应用于超声波金属焊接如动力电池极耳焊接、线束焊接、半导体领域焊接,超声波非金属焊接如塑料焊接、无纺布焊接,工业清洗除尘,轮胎裁切,精密喷涂以及超声波医疗美容等领域。近年来,超声波应用技术不断进步,超声波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宽,以及国家对于智能装备制造业尤其是高端智能装备制造业研发和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超声波设备国产化率进一步提高,推动超声波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新能源电池行业。2023 年以来,受到外部经济形势、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锂电池产业终端需求增速放缓并向上游传导。尽管锂电行业在短期内整体处于去库存阶段,但是锂电行业增长的趋势并未发生改变。2024 年 6 月,工信部发布《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 年本)》《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 年本)》,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以推动我国锂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公司实施的“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随着国内新能源电池、汽车线束及半导体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技术迭代速度不断加快,国产设备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坚持将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加强品质管理,提升产品竞争力,顺应智能制造趋势,不断提升自动化水平,满足下游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客户对产品的更高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继续实施“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具有必要性。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通过自身完善的超声波技术平台,依靠以超声波技术为核心的基础研发技术和创新技术,拥有向不同行业应用拓展的能力,可根据下游不同行业的需求开发出满足应用要求的各类超声波设备和配件。多年来公司依托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优质的产品品质及服务、快速的反应速度、优秀的终端应用开发能力,公司产品市场知名度不断提高,在行业内树立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终端客户群不断壮大。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公司与宁德时代、比亚迪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线束领域,公司与莱尼、泰科电子、安波
福、安费诺、比亚迪、中航光电、沪光股份、均胜电子等行业内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半导体领域,公司推出超声波键合机、IGBT 端子超声波焊接机、Pin 针超声波焊接机、超声波扫描显微镜等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并与上汽英飞凌、中车时代、振华科技、宏微科技、士兰微、芯联集成等客户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强化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市场地位的同时,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积极开拓新市场、开发新客户,推动线束超声波设备、半导体超声波设备等产品的销售,促进项目产能消化。虽然短期受下游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计划有所放缓,但未来仍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项目实施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智能超声波设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具备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条件变化,适时安排募集资金的投资。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8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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