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0 证券简称:固德威 公告编号:2021-028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4 月 1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9)。
3、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 年 4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2)。
4、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调整说明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总股
本 8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后,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7.93-1.20=36.73 元/份。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4 名激励对象从
公司离职。公司同意取消拟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6 人调整为 122 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54.65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37.93 元/股调整为36.73 元/股。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4 名激励对象
从公司离职。公司同意取消拟向上述 4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 2.2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激励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6 人调整为 122 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由54.65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激励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37.93 元/股调整为
36.73 元/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26 人调整为 122 人,首次授予激励股票
数量由 54.65 万股调整为 52.4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一致。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上述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依法履行了现阶段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继续履行相应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