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86 证券简称:泛亚微透 公告编号:2020-005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泛亚微透”)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充分盘活公司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
3、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4、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为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关于投资理财的决议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适当购买理财产品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收益,提升整体业绩,并为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泛亚微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泛亚微透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泛亚微透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