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Hangzhou Huaguang Advanced Welding Materials Co., Ltd.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勾庄小洋坝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
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
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
发行股数 【】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本次发行前股份流
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所持公司股票首发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发行人股东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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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首发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本公司股东变更等原因终止。
发行人股东王晓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首发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发行人其他股东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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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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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 发行人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李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所持公司股票首发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二) 发行人股东杭州通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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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首发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本公司股东变更等原因终止。
(三) 发行人股东王晓蓉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若
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
价应相应调整),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3、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4、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首发锁定期限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本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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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发行人股东浙江省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贝富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浙江斗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德清银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 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
诺
(一) 发行人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
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3、若因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
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
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
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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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
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收到相关
认定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相关各方应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事项公告
后及时公告相应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