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1-039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H股股份回购需通知债权人第三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
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相关决议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为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 H 股股份的议案》,同意以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 H 股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 2021 年
6 月 11 日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时公司已发行 H 股股份总数的 10%,即不超过
3,882,210 股。回购价格不得达到或超过 H 股实际回购日前 5 个交易日平均收市
价格的 105%。回购实施期限至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于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更改相关特别决议案所授予之授权之日,二者最早发生之日为止。公司完成回购后,将分阶段或一次性注销回购的 H 股股份,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 H 股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向本公司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其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债权人,应持有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 年 8 月 27 日- 2021 年 10 月 10 日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23 楼
收件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52
联系电话:021-5229 3555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21-5229 3558
联系电话:021-5229 3555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