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1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 Medybloom 的后续进展暨提起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香港全资控股子公司钜朗有限公司(英文名:GentixLimited,以下简称“钜朗公司”)已委托律师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向韩国公司 Medytox Inc.(以下简称“Medytox”)发出律师函,行
使其权利终止及/或撤销及/或解除双方于 2015 年 5 月 7 日签署的主要目的为在
中国大陆地区开发、拓展及销售 Medytox 生产的特定注射用 A 型肉毒毒素(以下简称“肉毒素产品”)等医疗美容产品的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及
依据合资协议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Medybloom 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因钜朗公司与 Medytox 未就终止及/或撤销及/或解除合资协议及依据合
资协议签署的其他相关协议达成一致,钜朗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向新加坡
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提起仲裁,就 Medytox 于合资协议项下的违约提出索赔要求,初步索赔金额为 7.5 亿港币(约人民币 642,180,000 元),钜朗公司保留根据案情进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前述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钜朗公司于近日收到仲裁中心回函(以下简称“仲裁中心回函”),根据
仲裁规则,仲裁中心仲裁院主簿决定本仲裁启动日为 2023 年 1 月 18 日,并指定
案件编号:ARB020/23/ZY。
根据仲裁中心收费标准及仲裁请求金额,仲裁中心预估仲裁费总计约1,359,182.24 新加坡元(约人民币 6,990,274.26 元),并确定第一期预付费用为
543,672.90 新加坡元(约人民币 2,796,109.72 元),由仲裁双方各付一半,最终承担方式将由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作出决定。
一、 申请仲裁的基本情况
1、案件编号:ARB020/23/ZY
2、仲裁当事人
仲裁申请人:钜朗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Medytox
3、仲裁请求:
因 Medytox 无法根据合资协议向钜朗公司提供肉毒素产品,导致签署合资协议并据此运营合资协议项下项目的合作目的在可预见的未来无法实现,钜朗公
司对 Medytox 提出索赔要求,初步索赔金额为 7.5 亿港币(约人民币 642,180,000
元),钜朗公司保留根据案情进展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前述金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4、仲裁事项与原因
仲裁事项与原因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 Medybloom 的后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 风险提示
1、本次仲裁为钜朗公司根据合资协议的约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提出,仲裁双方对违约事实、索赔金额等分歧较大,仲裁结果以及本次仲裁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同时不排除仲裁被申请人提出反仲裁的可能性。
2、公司将根据本次仲裁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