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0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批准公司作为合并方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合并基准日、签署协议文本、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办理相关资产权利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熙生物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山东海御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华熙生物依法承继。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1、 华熙生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 赵燕
注册资本 48108.5277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0 年 01 月 03 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辰大街 678 号
经营范围 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药用辅料、生物发酵原料、生物药
品原料、透明质酸钠、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
医疗器械产品、化妆品、食品、消毒卫生用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以及非公司自产精细化工原料、生物化工原料的进出
口和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华熙生物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半年度 2021 年年度
营业收入 1,516,891,822.02 2,698,368,104.77
净利润 532,849,905.26 997,745,285.98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069,741,372.20 6,692,969,158.54
净资产 6,314,370,006.68 5,874,201,535.77
注:2021 年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 山东海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山东华熙海御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珈均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14 日
注册地址 济南市高新区世纪大道中段 3333 号
经营范围 透明质酸及其相关产品、原料药、药用辅料、小容量注射剂、
精细化工原料、生物药品原料、食品原料、保健食品原料、
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化妆品、饲料的开发、生
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货物进出
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
上经营项目不含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华熙生物 100%持股
山东海御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半年度 2021 年年度
营业收入 159,771,573.74 467,705,186.80
净利润 22,187,809.21 144,298,243.40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34,424,118.11 731,251,868.22
净资产 662,537,732.53 637,875,912.03
注:2021 年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2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二、 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安排
1、 吸收合并的方式
华熙生物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山东海御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华熙生物作为合并方存续经营,山东海御作为被合并方,其独立法人资格将予以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负债、权益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华熙生物依法承继。
2、 合并范围
山东海御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华熙生物享有或承担,山东海御的业务及人员将由华熙生物承接或吸收,合并双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华熙生物承继。
3、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对价支付,不涉及华熙生物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 资本、股权架构、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成员变更。
三、 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为公司合并业务重叠且注册地相同的子公司,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被合并方山东海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吸收合并其业务重叠且注册地相同的全资子公司,为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作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