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7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24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440.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0,766.00 万股的 1.08%。
3、授予人数:274 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12.5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0%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4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
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授予时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司股份总数
的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
副总经理、董
1 李大林 中国 事会秘书 70.00 15.91% 0.1717%
(代)
二、核心技术人员
1 何正鸿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0 0.34% 0.0037%
三、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68.50 83.75% 0.9039%
(共 272 人)
总计(共 274 人) 440.00 100.00% 1.079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含外籍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8、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为基数,根据各考核年度的营
业收入定比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X),确定各年度实现业绩所对应的公司层
面归属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层面归属 公司层面归属 公司层面归属公司层面归属
年度 比例100% 比例80% 比例60% 比例0%
第一个归 2023年定比
属期 2023 2022年营业收 X≧25% 15%≦X<25% 5%≦X<15% X<5%
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 2024年定比
属期 2024 2022年营业收 X≧50% 35%≦X<50% 20%≦X<35% X<20%
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 2025年定比
属期 2025 2022年营业收 X≧100% 65%≦X<100% 50%≦X<65% X<50%
入增长率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当年度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两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上一年度两次考核结 两次考核结果均 任意一次考核结 任意一次考核结
果 为 C 以上 果为 C 且无 C 以 果为 C 以下
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6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3),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7)。
4、2023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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