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1 证券简称:中科飞测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核发《关于同意深圳中科飞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首
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8,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3.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8,800.00 万元,扣除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 16,305.00 万元(不包含前期已支付给国泰君安的保荐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100.00 万元)后的金额人民币
172,495.00 万元,已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通过国泰君安汇入公司银行账户。上
[2023]327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88,800.00
减:已支付的上市费用 17,478.60
减: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4,208.99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13.5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167,425.9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开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了《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 5 月及 6 月,公司、保荐人国泰君安、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上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
管理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芬支行 769277071129 42,580.2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15201412318833 14,218.4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44250100000800005439 15,016.7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337060100100544110 27,946.2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留仙洞支行 8110301013000682608 30,905.3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山支行 755942306110108 14,733.1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浪支行 4000103929100801232 15,016.7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03005344408 5,006.4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73080122000445229 2,002.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芬支行 754977254881 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芬支行 745877261923 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留仙洞支行 8110301012100684395 0.00
合计 167,425.96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 1:2023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422.23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4265号)。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涉及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涉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
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3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20,5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 69,838.66 万元的比例为 29.3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涉及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
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6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 20,200 万元借款以实施“高端半导体质量控制设备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逐步拨付(借款不计息),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 3 年,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国泰君安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广州中科飞测实缴注
册资本及借款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深圳中科飞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