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3-022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新科”)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49)。
4、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50)。
5、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24 日为授
予日,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
6、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 8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4 月 1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7、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8、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740,000 股,并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29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归属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9、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2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5 月 7 日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
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2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8)。
4、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拟向丁先峰先生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7
月 5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