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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57: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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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21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投资标的名称: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项目建设规划: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10.24 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 8.78 亿
元,流动资金为 1.46 亿元。该项目建设期 3 年,投产期 2 年,达产期 2 年。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等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相关风险提示:项目所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建设涉及的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项目建成后拟投产的部分产品在投产后的销售情况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一、  关于建设改扩建项目的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并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在经过长期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以“国家能源安全与环保治理”为突破口,联合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开展了吸附与催化材料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计划在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产业集聚区军民路南、聚贤路东地块(紧邻吸附材料产业园),投资约人民币 10.24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
准),建设“建龙微纳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包含产品为应用于环境保护及能源化工领域的分子筛类吸附剂和催化剂,项目共分 3 期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合计为公司带来分子筛原粉 10,100吨/年,成型分子筛 14,100 吨/年新增产能。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公司积极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在经过长期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以“国家能源安全与环保治理”为突破口,联合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开展了吸附与催化材料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在多个研发项目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近年来,随着国家清洁能源战略的实施将为分子筛应用创造了广阔空间,同时随着国家环保和节能减排政策的大力推行,煤化工、火电、机动车等高耗能行业面临前所未有的环保和节能减排压力,纷纷加大节能减排设备的投入,分子筛作为这些行业不可替代的耗材,需求量也持续攀升,为分子筛企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建龙微纳在行业内的竞争力的提升,现有产量远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项目建设完成后,合计将为公司带来分子筛原粉 10,100 吨/年,成型分子筛14,100 吨/年的新增产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二) 投资项目情况
1、名称: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
2、项目建设主体: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工业园区军民路西段路南(紧邻洛阳建
  龙吸附材料产业园)
4、项目投资金额:约 10.24 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
6、预计建设期:本项目分三期建设,建设周期为 36 个月
7、具体建设内容: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项目新建生产车间、
  成品车间、平均装置等其他相关配套设施,预计新增产能分子筛原粉 10,100
  吨/年,成型分子筛 14,100 吨/年。
8、项目投资概算(项目实际执行中,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建设进度及产品研
  发进度等情况进一步调整):

                项目                        金额(万元)

              工程费用                                    74,432.57

              其他费用                                    6,857.34

                预备费                                    6,503.19

            建设投资合计                                87,793.10

              流动资金                                  14,592.93

              项目总投资                                  102,386.03

9、效益分析:该项目投产后预计税后内部收益率 16.46%,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5.73 年。
三、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市场技术的发展趋势。项目建成后,将有助于公司从分子筛吸附剂领域向分子筛催化剂领域延伸,有利于公司分子筛吸附剂和催化剂材料的研发产业化、技术服务业务,致力于成为无机非金属多孔材料分子筛吸附剂、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本次投资新建的改扩建项目分三期建设,通过全面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智能制造生产线,满足下游市场产品升级需求,从而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项目可行性分析

  公司致力于成为无机非金属多孔材料分子筛吸附剂、催化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在巩固医疗健康、工业气体、清洁能源等分子筛吸附领域的同时,积极向环境治理及能源化工等分子筛催化剂领域拓展。围绕这一发展战略,近年来公司以“国家能源安全与环保治理”为突破口,联合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开展了吸附与催化材料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和应用,并在多个研发项目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公司已与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联合成立“吸附与催化多孔材料产学研用联合实验室”,将公司产品品种全、质量优、生产规模大、生产基础设施完备、技术服务能力强的优势,同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煤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吉林大学无机合成与制备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分子筛领域的研发实力雄厚、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人才众多、研发设施先进等优势有效结合,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公司通过引进以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的项目团队,共同开展实施吸附与催化材料在能源化工与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和应用,联合开展前瞻性科学研究和关键性技术攻关,有助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和经济效益,加快校企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步伐,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效结合,同时也为公司的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增添动力。

  由于公司现有的生产线产能已经饱和,无法满足新产品的生产及市场需求,需增加产品产能,增强企业活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对公司现有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进行改扩建,依托现有的生产工艺技术、研发成果,改扩建生产线,满足市场需求。因此,改扩建项目是经济合理的,也是可行的。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四、 项目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2、本项目未来若因建筑施工方原因、政府基础设施配套、设备采购或其他政策落实不到位、员工招聘和培训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导致设备交付、正式投产时间延长等,则可能导致投入超支、产能释放滞后、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等情况,并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投产后,产能快速扩张过程中可能带来生产及质控方面的管理风险。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大,对公司在市场开拓、运营管理、质量控制、人才储备等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在项目实施及控制等方面不能及时适应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风险。

  3、上述项目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然而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宏观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市场发生变化、项目实施进度不达预期、市场销售不理想等方面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项目规划可能性。本次对外投资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新项目,有利于扩大公司产能,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业绩的持续增长,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使用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同意提交股东大会。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吸附材料产业园改扩建项目,系出于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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