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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凯科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键凯科技: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56      证券简称:键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6)。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08)。

  4、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键
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1)。

  5、2021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9 日,并同意以
41.1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1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 96 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6、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授予价格由41.18 元/股调整为 40.75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 1 名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作废处理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5 万股。

  2、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对应考核年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20 年增长率(A)

          归属期                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2023                119%                    9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292,118,400.90
元,较 2020 年营业收入 186,622,625.68 元的增长率为 56.53%;公司未满足本激
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 2023 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 40%为 36.6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预留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 40%为 8.16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综上,因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 2023 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本次合计作废
47.21 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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