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键凯科技 股票代码:688356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JenKem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 C-1 楼 3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特别提示
北京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键凯科技”、“本公司”、“发行
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44%,之
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41.1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发行摊薄后市盈率为 45.26 倍。截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T-3 日),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27.71 倍。本次发行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1,364.1601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4%。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创新医药产品研发失败风险
发行人基于其医用药用聚乙二醇衍生物及其应用的深厚技术积累,自主开发创新的聚乙二醇修饰药物或医疗器械,充分挖掘核心技术的附加值,最大化公司效益。其中,抗肿瘤 1 类新药聚乙二醇伊立替康已进入 I 期临床试验。但创新药物或医疗器械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需要经历产品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研究申报、I-III 期临床研究、生产申报及规模化生产等多个环节,且均受主管部门的审批及监管。
假如公司创新医药产品开发在上述任一环节推进不顺,可能导致研发进度延迟甚至研发失败,公司前期的研发投入将无法收回,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影响,也将影响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
(二)美国国际贸易保护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美国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依次为 50.51%、47.03%和 50.11%。根据发行人与海外客户签订的协议约定,公司境外销售的关税一般由客户承担。
2018 年 6 月 15 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自中国进口的 500 亿美元商
品加征 25%关税,同年 8 月 23 日实施的加征关税清单涉及发行人的主要产品聚
乙二醇衍生物。发行人的产品聚乙二醇衍生物按美国海关商品编码(HTS Code)归属为 3907.20.0000 类,即“聚缩醛以外的初级形式的聚醚”,关税由先前的 6.5%
增加至 31.5%。2020 年 3 月 25 日,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出更改进口关税商品编
码的申请获得批准,编码变更为 3404.20.0000 类,即“聚(环氧乙烯)(聚乙二醇)”,较之前适用税率降低 6.5 个百分点,目前关税降为 25%。
截至 2019 年末,由于发行人美国主要客户对供应商稳定性要求较高、聚乙二醇衍生物占客户终端产品价值比例较小、且合同约定关税由客户承担等原因,美国增加关税事项对发行人的美国出口业务影响可控。但假如中国未来与美国的贸易争端持续升级,加征关税的税率进一步提高或实行出口配额等政策,会削弱公司对美出口业务的竞争力,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一定负面影响。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1、我国新兴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2020 年 1 月以来,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
了严厉的防控措施,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国家临时取消了部分往返中国的航班,短时间内对我国企业复工复产以及境内外物流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发行人的复工复产时间推迟、产能受到一定的限制,境外物流运输受到影响,2020 年 2月的生产和发货受到较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在生产方面,发行人自 2020 年 1 月 24 日春节法定假日开始停工停产,后经
批准自 2020 年 2 月 13 日起逐步恢复生产,2020 年 2 月的生产和销售受到较大
影响。2020 年 3 月,在我国复工复产的背景下,公司生产产能已基本恢复,可满足境内外的订单需求。
在物流方面,公司境外物流包括民航客机和货机两类运输工具。我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部分国家和地区减少了往返中国的民航客机航线,尽管国际货物航空运输受影响较小但需要提前预订仓位,境外物流整体运力下降,时效性受到不利影响,发行人境外发货有所延迟。
在订单方面,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均与发行人保持良好的合作沟通状态,主要
客户未因 2020 年 2 月份发货延迟而取消订单,2 月份因国内疫情而延迟发货的
订单大部分在 3 月内发出。但受发货延迟及科研机构尚未复工复学等因素影响,来自小客户的订单有所减少。
尽管国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发行人 2020 年 2 月订单大范围推迟、收入
下降约 90%,但大部分都在 3 月份完成了生产及发货,国内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
可控。2020 年 1-3 月,公司来自境内的产品销售收入 1,057.22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54.98%。但是,假如我国疫情有所反弹,公司将再次受到不利影响。
2、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业绩进一步带来不利影响
2020 年 3 月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呈现全球爆发及蔓延的趋势,预计
无法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控制。全球各国家采取了不同程度的疫情防控措施,部分
国家或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美国是发行人境外子公司的所在地,也是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来源。目前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纽约州、伊利诺伊州等已先后发布居家令(shelter-in-placeorder),非必须岗位应强制留在家中或在家工作。发行人的境外客户主要包括药品研发及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研发及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三大类。前二者目前仍属于居家令豁免范围,占发行人 2019 年境外销售金额的 90.22%;科研机构及其他客户不属于豁免范围,其停工停学将直接影响发行人订单,该部分客户占发行
人 2019 年境外销售金额的 9.78%。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来自海外医
药制造企业客户的订单数量和金额尚未受到显著影响,但有少数境外客户要求延期至第二季度或下半年发货;来自科研机构等小客户的订单有所减少。
尽管医药制造业及其相关供应链的岗位属于居家令豁免范围,以保障医疗物资及医疗服务供应,但由于疫情严重的加利福尼亚州聚集了较多美国生物制药企业,并且跨国医药制药企业有赖于全球供应链和市场,而全球疫情有可能进一步恶化、各国境内外物流可能进一步关闭,进而影响跨国制药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在疫情之下,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外的医疗需求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发行人下游客户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影响。因此全球疫情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进一步加剧。
在物流方面,全球各国家和地区的境内外民航客运航线大幅减少甚至中断,
货运航班受影响相对较小。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全球已有多个航空公司宣布
全面停飞国际航线;部分美国航空公司表示如各州紧急状态持续增加可能关闭全
美境内的客运航班;中国民用航空局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
间继续调减国际客运航班量的通知》,国内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任一国家的航线只能保留 1 条,且每条航线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 1 班;外国每家航空公司经营至我国的航线只能保留 1 条,且每周运营班次不得超过 1 班。各航空公司可利用客机执行全货运航班,不计入客运航班总量。尽管航空货运受影响相对较小、发行人境外销售的运费一般由客户承担,但仍存在运力短缺、物流费用增加的风险,除直接影响发行人产品的境外发货外,也将影响到发行人客户特别是跨国企业客
户的生产经营进而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发行人 2020 年 1-3 月,公司来自境外的产品销售收入 1,275.37 万元,较上
年同期下滑 5.06%,受全球疫情蔓延的影响暂时较小。但是,假如包括美国在内的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得不到有效控制,企业生产经营和全球物流受到进一步限制和管控,则发行人境外医药企业客户的生产经营将受到进一步影响或直接限制,甚至爆发全球性的经济下滑、经济危机、客户资金链断裂等,则发行人的销售业绩将在一定时间内受到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