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志科技”)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勤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0092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价格由 15.00元/股调整为 14.6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吴勤芳、邱壑、俞建平、范
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3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吴勤芳、邱壑、俞建平、范
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 2 名激励对象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8,100 股;由于首次授予
部分 2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
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20 股;由于首次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2021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D”,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500 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512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吴勤芳、邱壑、俞建平、范
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即将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7.838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0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吴勤芳、邱壑、俞建平、范
丽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吴勤芳先生、邱壑先生、俞建平先生、范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吴勤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提名邱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3.提名俞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4.提名范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罗正英女士、芮延年先生、温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罗正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2.提名芮延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3.提名温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为减少外汇汇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成果带来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预期成效等因素,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增加至不超过美元 5,000.00 万元。公司将充分利用远期结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外汇期权类产品的成本锁定功能,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
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6)。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