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5 证券简称:明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3,360,441.37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公司总股本123,077,69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9,344,176.5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0%。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考虑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规划,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