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 人
最近一年(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 万元
上年度(2020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近三年 3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8 名从业人
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远卓,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宏蕾,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达华,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8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公司支付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40万元(不含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双方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建议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 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