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5 证券简称:博力威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力威”)于 2023 年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统一延长两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8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2,500.00 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9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47,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8,210,141.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539,858.48 元。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7 号)。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入金额(2) (%)(3)=
(1) (2)/(1)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31,646.25 18,570.65 58.68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50.81 2,604.31 50.56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194.24 1,231.76 38.56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3.49 100.09
5 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 13,900.00 13,989.78 100.65
注: “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动力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继续投入项目所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2023 年 06 月 2025 年 06 月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3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022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同时,公司原计划以自建厂房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现计划增加租赁厂房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 2 号和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 3 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有序推进自建厂房募投项目的继续实施。上述租赁厂房产生的租金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增加前后的实施地点如下:
项目名称 增加前 增加后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1、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
同欢路 6 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 2、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
道同沙同欢路 6 号 同辉路 2 号;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
路 3 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原因
以上募投项目自获得批复以来,公司紧密关注市场变化趋势和行业发展格局,审慎推进项目建设。根据国内外形势及市场发展情况,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和项目建设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高效的原则,现拟将募投项目“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预期项目建设和投资进度有所延迟。具体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1、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
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 2.5 年,项目内容为通过新建厂房、增加生产设备来扩大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的产能,解决现有核心产品的产能瓶颈。由于实际实施过程中,公司新建厂房周边的市政管道及道路未完全接通,公司的厂房装修、搬迁、生产及运输受到影响。公司拟通过新增生产场地及优化生产工艺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 2 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 3 号。其中,东莞凯德目前主营业务为电芯的生产、研发与销售,公司计划未来在电芯生产的基础上增加PACK 工序,有利于减少运输成本及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效率。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该项目是在公司及子公司现有研发部门的基础上,通过配备先进的研发、检测、实验和试验设备,引进一批高端、专业的复合型研发人才,建成由锂离子电芯研发中心、PACK 研发中心、专业检测中心等构成的研发机构,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性能测试等多方面的能力。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并部分投入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前期场地建设及装修工程延迟,导致研发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 2 号及子公司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广东省东莞市望牛墩镇临港路 3 号。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原定项目建设期为 1.5 年,项目内容为改进和完善公司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升级公司现有信息化管理系统,增加信息化管理设备,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整合公司业务体系。通过本项目建设,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在各功能模块间的实时交换与共享,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企业市场反应速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建立科学决策体系,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信息化支撑,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并部分投入使用,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前期场地建设及装修工程延迟,导致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项目投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出于充分有效整合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资源的考虑,公司拟在原项目计划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相邻地块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同沙同辉路 2 号,同时,为有效整合公司业务体系,提高公司及子公司信息化管理能力和与子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能力,增加东莞凯德的生产经营场所作为该项目实施地点。
综上,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和市场发展前景,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的,有利于扩大研发、生产场地面积,补充完善生产配套和产品供应保障能力,扩大公司整体产能,提升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符合项目建设的需要和公司中长期经营发展实际需要。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公司发展及项目的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由于募投项目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已投入
金额占计划投入金额比例为 38.56%,公司对“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该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项目继续实施仍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现代企业信息化要求,提高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
信息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立足和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条件,其规范和支持了企业日常工作的开展,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了信息数据,是企业提升经营效益和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目前,公司已建立了 OA 基础平台、业务流程管理系统、基本的 ERP 管理平台等系统,但随着公司现有业务量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企业信息化应用进程的深入推进,公司在现有的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上,还需进一步升级和拓展企业的信息化应用,建设更为完善、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