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43 证券简称:云天励飞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
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 号),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878.343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3.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89,936.8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353.7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3月 30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492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优先级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城市 AI计算中枢及智慧应用研发项目 80,064.72 80,000.00
2 面向场景的下一代 AI技术研发项目 30,010.00 30,000.00
3 基于神经网络处理器的视觉计算 AI芯片项目 50,088.60 5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40,000.00 140,000.00
合计 300,163.32 300,000.00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353.7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5.71%。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