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核实了列入激励计划名单的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2、2020年11月26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长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3、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1)。
4、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0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3)。
5、2020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521,50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06,022.24元。2021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5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0.00-0.28=19.72元/股。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20元/股调整为19.72元/股。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8
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0元/股调整为19.72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修正)》《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