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0-008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取消此前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 “海通证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方可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 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1532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46.22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120.40万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7,749.21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76,371.1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1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 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 司2020年8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
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 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目”、“环 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低温真空脱水干化成套技术装备扩建项 35,022.00 35,022.00
目
2 环保技术与设备研发新建项目 5,000.00 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0,022.00 50,022.00
公司已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详见公司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三、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7,900.00万元的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用于公司的生 产经营,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 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详见公司2020年8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sse.com.cn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
截至2020年10月29日,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的战略安排,公司目前正在考虑通过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方式寻求股权投资的机会。为避免构成将超募资金变相用于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影响全体股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公司拟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公司承诺,自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后的 12个月内不再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此前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同时终止公司此前作出的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避免了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进行高风险投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避免了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进行高风险投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避免了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进行高风险投资,有利于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与监管。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