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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333:铂力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688333:铂力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0-00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 10,000.00 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 12 个月,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 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3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0,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598,669,200.6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19XAA3033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附表 1: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的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19 年 8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    收益    金额    期  预期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类型            限  化收益

                                          率

    上 海 浦 对公结  保证收  45000  6 个  3.95%  2019/8/15 2020/2/11
 1  东 发 展 构性存  益型    万元    月

    银 行 西 款

    安分行  对公结  保证收  5000 万  3 个  3.95%  2019/8/15 2019/11/13
 2            构性存  益型    元      月

            款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
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西安铂力特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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