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03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月6日召开
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6,37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1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0.7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5,539.2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4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37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消费电子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 23,888.38 23,888.38
产业化项目
2 工业领域电池管理及电源管理芯片研发及 26,300.20 26,300.20
产业化项目
3 新能源电池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14,046.97 14,046.97
4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680.71 4,680.71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合计 80,916.26 80,916.26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539.2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4,622.96 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539.2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4,622.96 万元。本次拟使用人民币 16,37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