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000.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6,000.00万股变更为8,000.00万股。同时,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上述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现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经上海证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 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2022
1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年3月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首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 20,000,000股,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
券交易所上市。 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万
元。 元。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3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000万股,
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激励;
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5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股份;
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的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6 进行。 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
《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披露义务。 务。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
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 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 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卖出的,以及
5%以上股份卖出的,以及有国务院证 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
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情形的除外。
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7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 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
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
券。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 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任。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
任。
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第三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
纳股金; 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
得退股; 退股;
8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 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 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
权人的利益; 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
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承担的其他义务。
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 任;
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
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 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事项;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