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 2024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已实
际完成归属 39.6 万股、16.609 万股,并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9 日、2023 年 5 月
12 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2023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本次归属增加股份数 56.209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 40,853.999 万股,本次归属增加股本人民币 56.209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40,853.999 万元。同时修改一定情形下收购公司股份的审议级别、公司董事会人数、公司监事会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0,797.79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均 40,853.999 万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
为人民币元)。 均为人民币元)。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797.79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853.999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 万股, 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
值。 值。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 公司股份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 司股份的, 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股东大会的授权,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
其中 3 名独立董事。 其中 3 名独立董事。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
由 5 名监事组成 ,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由 3 名监事组成 ,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 年 3 月修订)。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