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
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
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91%;其中首次授予 371.98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
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99.19%;预留 3.0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007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 0.81%。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除前述的股权激励安排,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正在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等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转让的部分已回购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本公司已发行的部分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75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91%;其中首次授予 371.98 万股,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91%,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9.19%;预留 3.0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000 万股的 0.0073%,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0.8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631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669 人)的 94.32%。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为对经营单位和部门承担主要管理责任的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不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XIANPING LU,其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 5.4110%的股份。
XIANPING LU 作为公司的创始人,自 2001 年 3 月公司设立之日起就担任公司
首席科学官、总裁,从公司创立之初即主导核心技术研发,对核心技术的开发、核心产品的研发均具有重大影响;同时,XIANPING LU 作为公司总裁,全面主
持公司的研发与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及重大经营管理事
项具有重大影响,并作为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核心,主导了公司发展阶段的人才
持续引进,不同发展阶段组织架构的调整,并主导了公司各生产基地建设、学术
推广及销售策略的制定等。因此,本激励计划将 XIANPING LU 作为激励对象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持续监管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以上激励对象含外籍员工,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是对应岗位的关键
人员,在公司的日常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等方面起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股
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外籍员工熟悉现金薪酬加股权激励的薪酬模
式,股权激励的实施更能稳定和吸引外籍高端人才的加入,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将
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
纳入外籍员工作为激励对象是必要且合理的。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10 人)
1 XIANPING LU 美国 董事长、总经理、 151,900.00 4.05% 0.04%
核心技术人员
2 宁志强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 32,900.00 0.88% 0.01%
技术人员
3 黎建勋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3,200.00 0.89% 0.01%
财务负责人
4 海鸥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32,900.00 0.88% 0.01%
董事会秘书
5 赵疏梅 中国 副总经理 31,900.00 0.85% 0.01%
6 李志斌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 32,900.00 0.88% 0.01%
技术人员
7 佘亮基 中国 副总经理 30,700.00 0.82% 0.01%
8 潘德思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 81,800.00 2.18% 0.02%
技术人员
9 张丽滨 中国 副总经理 80,000.00 2.13% 0.02%
10 山松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1,900.00 0.85% 0.01%
小计 540,100.00 14.40% 0.13%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21 人) 3,179,700.00 84.79% 0.78%
三、预留部分 30,200.00 0.81% 0.01%
合计 3,750,000.00 100.00% 0.91%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
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XIANPING LU 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