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2022年5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回购的2,546,351股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194,704,350股减少为192,157,999股,注册资本将由194,704,350元减少为192,157,999元。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回购股份注销后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470.4350 万元。 19,215.7999万元。
第 十 九 条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94,704,350 股,全部为普通股。 192,157,999 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