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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8

青云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于2023年3月24日、
3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31 日及2023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1)与《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仍然为负,公司尚未盈利,存在短期内无法利润分配的风险。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29,43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4,513.0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3.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5,67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约13.22%。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  公司与Open AI公司无业务合作,公司无 ChatGPT产品获得收入。

  ●  公司关注到公司股东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关于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3月24日、3月27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日常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于2023年2月9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21号),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书面询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涉及公司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不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照相关规定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 公 司 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 及 2023 年 2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1)与《2022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
仍然为负,公司尚未盈利,存在短期内无法利润分配的风险。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总收入约29,435.1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4,513.08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13.3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25,670.2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约13.22%。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同意注册的决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与Open AI公司无业务合作,公司无 ChatGPT产品获得收入。

  6、公司股价近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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