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科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的回函
致: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已
收悉,现就公司询证事项回复如下
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能否批准及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除上述事项外,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人不存
在涉及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正在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
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本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